序号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案件名称 |
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|
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|
法定代表人名称 |
主要违法事实 |
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|
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|
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|
备注 |
1 |
(韶武)食药监药罚〔2018〕18号 |
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朝阳新村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。 |
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朝阳新村分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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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|
依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2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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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(韶武)食药监药罚〔2018〕19号 |
华佗国药(广东)大药房有限公司韶关恒大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。 |
华佗国药(广东)大药房有限公司韶关恒大分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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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|
依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2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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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(韶武)食药监药罚〔2018〕20号 |
陆文娣(武江区汇康药店)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。 |
陆文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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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|
依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3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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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(韶武)食药监药罚〔2018〕22号 |
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祺安药店(陈娟)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。 |
陈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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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|
依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6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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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37号 |
武江区蒸功夫餐饮店(连晓东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连晓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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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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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47号 |
李丹丹(武江区大唐创作寿司店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李丹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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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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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48号 |
李丹丹(武江区大唐创作寿司店)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案。 |
李丹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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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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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49号 |
汤献龙(武江区老五川菜馆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汤献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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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3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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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0号 |
汤献龙(武江区老五川菜馆)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案。 |
汤献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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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 |
依据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3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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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1号 |
武江区小田北方饺子馆(田长营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田长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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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3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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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2号 |
武江区小田北方饺子馆(田长营)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案。 |
田长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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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 |
依据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3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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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3号 |
武江区蛙小贰餐饮店(张冰凌)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案。 |
张冰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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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 |
依据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3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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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4号 |
武江区冰皇三文鱼店(朱少华)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案。 |
朱少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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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 |
依据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6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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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5号 |
武江区聂记烤鱼店(聂国军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聂国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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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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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6号 |
武江区聂记烤鱼店(聂国军)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案。 |
聂国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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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 |
依据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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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(韶武)食药监药罚〔2018〕21号 |
永康堂平价药房(韩佳红)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。 |
韩佳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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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|
依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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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7号 |
武江区辉记开心花甲餐饮店(黄常辉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黄常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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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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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8号 |
武江区新悦饺子馆(刘辉艳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刘辉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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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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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59号 |
武江区百福汇餐馆(张运鑫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张运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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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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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(韶武)食药监食罚〔2018〕60号 |
武江区新铺子汤包店(胡健平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。 |
胡健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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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:警告。 |
自动履行 2018.11.27 |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.11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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